证券代码:872990 证券简称:宝福电子 主办券商:开源证券
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
(资料图)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基本情况
(一)股东大会届次
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(二)召集人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。
(三)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
本次会议召集符合《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 的有关规定。
(四)会议召开方式
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
本次会议召集符合《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 的有关规定。
(五)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
1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3年7月21日10:00。
(六)出席对象
1.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。
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(具体情况详见下表)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(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,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),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、参加表决,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。其中,不包含优先股股东,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。
股份类别 | 证券代码 | 证券简称 | 股权登记日 |
普通股 | 872990 | 宝福电子 | 2023年7月20日 |
2. 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。
(七)会议地点
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(北区)西 B 4201 公司会议室
二、会议审议事项
(一)审议《关于提名张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现提名张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。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,占公司股本的 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二)审议《关于提名沈宝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现提名沈宝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。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,占公司股本的 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三)审议《关于提名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
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现提名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。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,999,900股,占公司股本的99.9995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四)审议《关于提名贺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现提名贺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。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0005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五)审议《关于提名张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
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现提名张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。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,占公司股本的 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六)审议《关于提名王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》
鉴于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,为保证公司“三会”正常运作,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,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。
监事会拟提名王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,任期三年,任期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。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,占公司股本的 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七)审议《关于提名刘文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》 鉴于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,为保证公司“三会”正常运作,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,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。
监事会拟提名刘文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,任期三年,任期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。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,占公司股本的 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。
三、会议登记方法
(一)登记方式
1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、股东账户卡;
2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;
3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东账户卡; 4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,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,股东账户卡。
(二)登记时间:2023年7月21日9:00
(三)登记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(北区)西 B4201 公司会议室
四、其他
(一)会议联系方式:王毓勉 13726936882
(二)会议费用: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
五、备查文件目录
《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》 《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》
深圳市宝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3年 7月 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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